卡比替尼使用注意,卡比替尼对黑色素瘤的治疗有着出色的效果,很多患者通过使用卡比替尼成功抑制住黑色素瘤。那么,什么情况下不建议使用卡比替尼呢?很多患者朋友可能不太了解,今天,海得康卡比替尼直邮网小编为您解答。
⑴新原发恶性病,皮肤和非-皮肤:治疗开始前,当用治疗时,和直至COTELLIC末次剂量后共至6个月对新恶性病监视患者。
⑵出血:用COTELLIC可能发生重大出血事件监视出血的体征和症状。
⑶心肌病:在接受COTELLIC与威罗菲尼患者比较用威罗菲尼作为单药心肌病的风险增加。尚未在左室射血分量(LVEF)减低患者中确定COTELLIC的安全性。治疗前,用COTELLIC治疗期间治疗后1个月,然后其后每3个月评价LVEF。
⑷严重皮肤学反应:监视严重皮疹。中断, 减低,或终止COTELLIC。⑸严重视网膜病和视网膜静脉阻塞:在有规则间隔进行眼科学检查和对任何视觉障碍。对视网膜静脉阻塞(RVO)永久地终止COTELLIC。
⑹肝毒性:治疗期间和当临床上指示时监视肝实验室测试。
⑺横纹肌溶解综合证:监视肌酸磷酸激酶定期地和当临床上指示为横纹肌溶解综合证体征和症状。
⑻严重光敏感性:忠告患者避免日光暴露。⑼ 胚胎-胎儿毒性:可能致胎儿危害。 忠告生殖潜能女性对胎儿潜在风险和使用有效避孕。
以上情况使用卡比替尼一定要遵从医生的医嘱,出现不适应立即与医师沟通,重新制定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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